【世界聚看点】湖北十堰张湾区:检察助力讨薪,解决劳动者忧“薪”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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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与法制网讯(□王中正 通讯员鲍欢)“检察官,最后一笔工资已经到账,谢谢你们帮我们追回血汗钱……”近日,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梁某打来的感谢电话。
2019年年底,何某承接某水务公司的水网改造工程,按照合同要求对张湾辖区6个老旧小区的自来水管网进行更新。2020年5月,何某先后雇请梁某等40名农民工进场施工,约定每月支付生活费直至工程完工结清工资。
2021年11月该工程完工,水务公司付清全部工程款131万元,但何某未足额发放工人工资,将工程款挪作其他工程使用或用于个人消费。
“加上我还有18个人的19.1万元工资没拿到手。开始每次都说钱套在别的工程上拿不出来,让我们等几天,最后连人都找不到了。”梁某对何某逃避结清工资的态度十分气愤,向有关部门举报,人社部门责令何某足额支付欠薪未果。随后公安机关介入,4月17日该案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检察官审查案卷后,对何某多次进行释法说理,何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,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结清了工人工资。
农民工的血汗钱来之不易,“小案”不能小办。近年来,张湾区检察院开辟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办理“绿色通道”,在尊重农民工意愿的基础上,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农民工解决诉求,同时与当地人社、妇联等建立“护弱”机制,成立联合小组,运用“诉前调解+支持起诉+社会治理”办案模式,做到定分止争,实现“三个效果”相统一,有效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。
林某和彭某承包某建筑工地的施工工程,因施工过程中与发包方就工程款问题发生纠纷,在发包方已经支付了720万余元工程款的情况下,仍拖欠42名工人42.8万元工资。
2021年7月,经过相关部门责令改正,林某和彭某在明知账户有资金的情况下,将资金挪用于偿还债务、个人挥霍,故意拒不支付工人工资。
案件受理后,张湾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诉前调解会,与法律援助律师现场向林某和彭某释法说理,在双方充分表达意愿后,达成和解协议。一周后,42名工人领到自己的血汗钱。
“农民工讨薪问题连着民生、事关稳定。”该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汪朝晖告诉记者,2023年以来,该院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5人,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4件,帮助7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5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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